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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产品碳中和评价要求

发布时间:2022-09-21        浏览次数:2318        返回列表
  碳排放智慧监测平台中国碳指数:旨在于打造国内碳中和标杆指数,为地方政府规划“碳中和”路径、确定自身绿色低碳发展方向提供重要决策参考,为企业、监管部门及广大投资者提供“碳中和”相关投资工具创新和价值理论支撑,助力地方及全国“碳中和”目标实现。建立整合碳研究、碳数据、碳评价、碳监测、碳方法等综合内容的碳评价数据库形成一套客观、系统、全面的碳排放评价体系.光伏产品碳中和评价要求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光伏产品碳中和评价(以下简称“评价”)的术语和定义、基本原则、总体要求、供 应链碳管理体系、产品碳足迹核算、产品碳足迹的持续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抵消、评价要求及碳中和 申明等。 本文件适用于光伏产品从上游原料生产到光伏组件的废弃处理/回收利用过程中的相关产品实施碳 中和评价,包括工业硅料、太阳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光伏组件、薄膜太阳能电池和逆变器,也可 为光伏行业实施产品碳中和活动提供方法参考。其它光伏产品可参考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 2297-1989 太阳光伏能源系统术语 GB/T 32150-2015 工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和报告通则 ISO 14064-1:2018 组织层面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Specification with guidance at the organization level for quantification and reporting of greenhouse gas emissions and removeals) ISO 14067 温室气体-产品的碳足迹-量化和交流的要求和指南(Greenhouse gases — Carbon footprint of products — Requirements and guidelines for quantification) PAS 2060-2010 碳中和声明规范(Specification for the demonstration of carbon neutrality) 《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工业与信息化部 3 术语和定义 GB/T 2297-1989、GB/T 32150-2015、ISO 14067-2018和PAS2060-201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适用于 本文件。 3.1 碳中和 carbon neutrality 指组织、个人或产品在一定时间内,直接或间接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通过植树造林、购买外 部碳信用等形式,抵消自身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使其对温室效应的综合影响为零的一种行为。 3.2 温室气体 greenhouse gas 指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 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分。 T/CSTM 00694—2022 2 注:如无特别说明,本文件中的温室气体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 全氟碳化物(PFCs)、六氟化硫(SF6)与三氟化氮(NF3)。 [来源:GB/T 32150-2015,3.1] 3.3 生命周期 life cycle 与产品相关的连续和相互关联的阶段。从原材料获取或从自然资源产生到报废处理或回收利用。 [来源:ISO 14067-2018,3.1.4.2] 3.4 摇篮到大门 cradle-to-gate 产品生命周期的一部分,指产品从原物料开采到产品成品完成入库,不包括出库后的阶段。 3.5 摇篮到坟墓 cradle-to-grave 指产品从原物料开采到产品废弃处理/回收利用的全生命周期阶段。 3.6 产品碳足迹 carbon footprint of a product(CFP) 指产品部分或全部生命周期内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 [来源:ISO 14067-2018,3.1.1.1] 3.7 功能单位 functional unit 用于量化产品性能的基准单位。 [来源:ISO 14067-2018, 3.1.3.7] 3.8 活动数据 activity data 导致温室气体排放的生产或消费活动量的表征值。 [来源:GB/T 32150-2015,3.12] 3.9 初级活动数据 primary data 通过直接测量或者根据直接测量数据计算而得到的数据。 [来源:ISO 14067-2018,3.1.6.1] 3.10 T/CSTM 00694—2022 3 次级活动数据 secondary data 不符合初级活动数据要求的其它数据。 [来源:ISO1 4067-2018,3.1.6.3] 3.11 可再生能源电力 renewable power 指《可再生能源发电有关管理规定》中第二条所述能源生产的电力。包括水力发电、风力发电、生 物质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 电、地热能发电以及海洋能发电等。 3.12 环境权益 environmental rights 指对于具有环境效益的项目,将环境效益进行量化并经过认证认可程序,产生的具有独立价值的权 益,本文件中的环境权益包括绿证和碳信用。 3.13 绿证 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ion 绿色电力证书 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一种环境权益,一个绿证代表一兆瓦时电力的零排放属性,可用于抵消同等电量 非可再生电力的碳排放。 3.14 绿电 green power 绿色电力 指不单独申请环境权益,并声明其环境属性归电力使用方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者在使用绿电可 以申明其使用的电力为零排放。 3.15 碳信用 carbon credit 指碳减排或碳汇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环境权益,该权益可以用于抵消等量的碳排放。 3.16 碳信用年份 carbon credit vintage 碳信用所对应的减排项目实际产生减排量的年份,非碳信用签发的年份。 3.17 碳抵消 carbon offset T/CSTM 00694—2022 4 非通过内部实施减排活动产生的碳排放降低,而是通过获取碳减排信用,并通过注销的方式来抵消 碳排放排放。 3.18 注销 cancel 指碳信用等环境权益通过其签发机构将其永久取消,以实现抵消等量碳排放的过程 3.19 声明 declaration 关于碳中和的正式陈述。 [来源:PAS2060-2010,3.8] 3.20 产品碳中和标签 carbon neutrality label of a product 载有产品碳中和相关信息的标签,加注在产品上以告知消费者产品碳中和相关信息。 4 基本原则 4.1 概述 为保证产品碳排放核算、碳排放信息的管理和披露、碳排放的降低及碳抵消的过程符合本评价标准 的要求,实施光伏产品碳中和评价的主体在实施过程中,产品碳排放核算和抵消的相关数据应保证完整、 准确、公开、透明,并且相关核算方法应保持一致。碳减排及碳中和相关实施方案应对外披露,保证相 关信息的公开与透明。 4.2 相关性 应选择适应目标用户需求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抵消相关数据和方法。 4.3 完整性 应包括所有相关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抵消。 4.4 一致性 相关假设、计算方法和数据选取在整个评价中以相同的方式应用,使其能够对有关温室气体信息进 行有意义的比较。 4.5 准确性 碳排放的量化是准确的、可验证的、相关的和无误导的,并且偏差和不确定性尽可能地减少。 4.6 透明性 所有相关问题都在公开、全面和可理解的信息展示中得到解决和记录。披露任何相关假设,并适当 参考使用的方法和数据源。对任何估算都进行了明确解释,避免了偏差,从而使碳中和评价代表了其声 称代表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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