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价格指数编制思路 3.1. 指数名称和代码 指数名称:碳价格系列指数 三类价格指数: 1) 碳排放权交易价格指数 2) 碳排放品种价格指数 3) 自愿减排量价格指数 指数简称:碳价格 英文名称:Carbon Price Index 英文简称:Carbon Index 指数代码:一般以数字为主 3.2. 指数基日和基点 该指数以 2021 年 7 月 16 日为基日,以 1000 点为基点。 3.3. 样本选取方法 全国碳排放配额交易价格指数样本空间: 全国九大碳排放权交易所碳排放权配额交易价格: 1) 深圳碳排放排放权交易所 2) 天津排放权交易所 3) 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 4) 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所 5) 重庆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6) 海峡股权交易中心 7) 广州碳排放权交易所 8) 北京环境交易所 9) 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单个碳排放交易市场价格指数样本空间: 深圳碳市场碳排放配额区分 01、02、03 品种和不同年份品种,可编制单 个碳排放配额价格指数。 但在不同品种混合计算上值得注意的是,国外可比指数编制案例中暂未出 现不同品种之间的混合计算情况(这里主要指碳配额与自愿减排量,类比 国外的碳配额与碳抵消)。混合计算编制方法需要一步步在摸索中完善。 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价格指数样本空间: 以中国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数量作为样本空间(该数据只有减排总量)。 3.4. 指数计算 碳价格指数计算公式(加权平均法)为(市场主流算法):

当样本名单发生变化或碳排放交易额出现非交易因素的变动时,指数根 据样本维护规则,采用“除数修正法”修正原除数,以保证指数的连续 性。 碳价格指数计算公式(算术平均法)为:

3.6. 指数修正 修正公式:
其中:修正后的碳配额交易额=修正前的碳配额交易额+新增(减)碳配 额交易额。由此公式得出新除数,并据此计算以后的指数。 需要修正的情况: 当指数样本定期调整或临时调整生效时,在调整生效日前修正指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