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
能源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碳排放的最主要来源。要坚持 安全降碳,在保障能源安全的前提下,大力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 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1.推进煤炭消费替代和转型升级。加快煤炭减量步伐,“十四五”时期严 格合理控制煤炭消费增长,“十五五”时期逐步减少。严格控制新增煤电项目, 新建机组煤耗标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有序淘汰煤电落后产能,加快现役机组 节能升级和灵活性改造,积极推进供热改造,推动煤电向基础保障性和系统调 节性电源并重转型。严控跨区外送可再生能源电力配套煤电规模,新建通道可 再生能源电量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推动重点用煤行业减煤限煤。大力推动 煤炭清洁利用,合理划定禁止散烧区域,多措并举、积极有序推进散煤替代, 逐步减少直至禁止煤炭散烧。 2.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 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加快智能光伏产业 创新升级和特色应用,创新“光伏+”模式,推进光伏发电多元布局。坚持陆海 并重,推动风电协调快速发展,完善海上风电产业链,鼓励建设海上风电基地。 积极发展太阳能光热发电,推动建立光热发电与光伏发电、风电互补调节的风 附录 2、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4 光热综合可再生能源发电基地。因地制宜发展生物质发电、生物质能清洁供暖 和生物天然气。探索深化地热能以及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等海洋新能源开 发利用。进一步完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保障机制。到 2030 年,风电、太阳能 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以上。 3.因地制宜开发水电。积极推进水电基地建设,推动金沙江上游、澜沧江 上游、雅砻江中游、黄河上游等已纳入规划、符合生态保护要求的水电项目开 工建设,推进雅鲁藏布江下游水电开发,推动小水电绿色发展。推动西南地区 水电与风电、太阳能发电协同互补。统筹水电开发和生态保护,探索建立水能 资源开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分别新增水电装机 容量 4000 万千瓦左右,西南地区以水电为主的可再生能源体系基本建立。 4.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合理确定核电站布局和开发时序,在确保安全 的前提下有序发展核电,保持平稳建设节奏。积极推动高温气冷堆、快堆、模 块化小型堆、海上浮动堆等先进堆型示范工程,开展核能综合利用示范。加大 核电标准化、自主化力度,加快关键技术装备攻关,培育高端核电装备制造产 业集群。实行最严格的安全标准和最严格的监管,持续提升核安全监管能力。 5.合理调控油气消费。保持石油消费处于合理区间,逐步调整汽油消费规 模,大力推进先进生物液体燃料、可持续航空燃料等替代传统燃油,提升终端 燃油产品能效。加快推进页岩气、煤层气、致密油(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规 模化开发。有序引导天然气消费,优化利用结构,优先保障民生用气,大力推 动天然气与多种能源融合发展,因地制宜建设天然气调峰电站,合理引导工业 用气和化工原料用气。支持车船使用液化天然气作为燃料。 6.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新能源占比逐渐提高的新型电力系统,推 动清洁电力资源大范围优化配置。大力提升电力系统综合调节能力,加快灵活 调节电源建设,引导自备电厂、传统高载能工业负荷、工商业可中断负荷、电 动汽车充电网络、虚拟电厂等参与系统调节,建设坚强智能电网,提升电网安 全保障水平。积极发展“新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支持分 布式新能源合理配置储能系统。制定新一轮抽水蓄能电站中长期发展规划,完 附录 2、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 - 5 善促进抽水蓄能发展的政策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推广应用。深化电力体制 改革,加快构建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体系。到 2025 年,新型储能装机容量达到 3000 万千瓦以上。到 2030 年,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达到 1.2 亿千瓦左右, 省级电网基本具备 5%以上的尖峰负荷响应能力。